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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梳理与修订2023年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8    作者: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切实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院组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3级培养方案进行全面梳理修订

一、 基本原则

(一) 坚持主体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基础,也是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培养方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严格落实。

(二)坚持立德树人教育理念。以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体系,加强研究生思政课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研究生课程思政育人功能,深入梳理专业课教学内容,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

(三) 坚持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工作方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学科领域相关教师认真学习领会各级指导性文件精神,重点广泛调研其他高校研究生培养方案,把握学科前沿趋势,借鉴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先进经验,在高水平同行专家、行业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和修订本学科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坚持实施研究生分类培养原则。明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方向、定位,构建具有明显区别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以科教融合为途径,充分发挥科研优势对研究生培养的促进作用;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以提高实践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产教融合为途径,充分发挥行业产业优势对研究生培养的重要作用,促进课程学习和生产实践相结合,推进培养单位与行业产业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设实践课程。

(五)坚持体现各学科领域研究生特色培养要求。培养方案的制定在符合相关学科评议组或者全国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已制定的指导意见基础上,注重凝练学科领域方向、凸显学科领域特色。在满足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特色、根据学科领域特点、发展目标要求,对课程设置、培养环节要求等进行灵活安排。

(六)坚持与时俱进同步修订课程大纲。培养方案内确定的课程,应同步编写或修订教学大纲,全面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的理念和要求,注重教学设计和授课方式的丰富性和多样化,强调课程考核的全面性和过程化管理。

二、工作要求

1.所有学科或领域按照所属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教育规律和总体要求,参照国家相关指导性文件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写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同时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目标和特色全面梳理和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

2.研究生培养方案须符合《长春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3版)》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3版)》附件2)、《研究生培养方案模版、研究生课程设置模板》附件3基本要求,课程设置表中须备注“核心课程”“思政改革示范课”“实践课程”“行业专家授课”等。

3.各领域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同时依据各领域教指委的指导性意见执行。其中工程类专业学位依据国家学位办《关于转发<关于制定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4号)和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的《解读概览》总体要求不变。

4.2023年所有学科或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进行修订,切实保证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符合国家及学校的要求,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形成论证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执行。

5.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自2023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三、面向范围

2023级全部招生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修订内容

培养方案中所列的各项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习方式及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培养环节及要求等。

五、工作安排

1.626日前各学院完成此次培养方案全面梳理与修订工作,纸质版培养方案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附件5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1200975@qq.com。教学大纲参照附件4由学院留存备查待通知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2.6月28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将2023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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